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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名单的通知

  

发布时间:2022/3/12 18:38:00 作者: 来源: 字体:

  为确保垦区水库大坝安全,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,根据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》及《小型水库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履职手册(试行)》有关规定要求,现将垦区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(即地方政府责任人、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)和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(即行政责任人、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)名单予以公布(如遇工作岗位调整,继任者即为相应责任人)。请各相关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,切实履行职责,确保水库安全度汛。

  附件:湛江农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名单(2022年)

  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有限公司

  2022年3月12日